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6-07-28 14:57:14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6年8月16日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上诉人于桂琴与被上诉人陈继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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