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巡察小组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
作者:肖 杰 发布时间:2016-08-03 16:33:03
8月3日,地委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巡察小组到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对发展环境整治工作进行督查巡察。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瑞良;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鞠洪福参加了会议。
巡察小组就全区发展环境整治整体工作进行了介绍及工作指导,张瑞良院长作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巡察组一行实地检查了中院窗口部门的工作情况,查看了中院落实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相关材料,抽查了法院干警对上级关于优化发展环境有关要求的学习贯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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