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6-09-30 15:15:36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6年10月10日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王法有、宫照林、中国财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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