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告
作者:民一庭 发布时间:2016-09-30 15:22:41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定于2016年10月11日9:00,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戴啟春与刘婉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六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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