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预决算公开补充资料三
发布时间:2016-12-17 15:42:20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地区中院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 没有因公出国(境)费,没有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1万元(其中:没有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10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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