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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督察组到大兴安岭督察工作

发布时间:2017-01-17 15:56:53


    1月17日,以省高院审管办副主任郑丽萍为组长的省法院督察组来大兴安岭督察司法责任制改革工作。 

    督察组在大兴安岭中院召开了座谈会,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十个基层法院主管此项工作的副院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中院审管办、干部科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王丽梅同志代表中院党组对全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情况作了汇报。各基层法院分别从司法责任制启动和运行、人员定岗定位、主审法官和合议庭独立行使审判权落实情况等21个方面的重点内容汇报了司法责任制推进落实情况。

    会上,省法院督察组与参会人员就推进司法责任制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带来的新变化以及对改革后职务保障、机构设置、人员补充、工资改革等广大干警关心的实际问题进行了座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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