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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16年度述职述责述廉会议

发布时间:2017-03-31 18:20:51


按照地委统一安排,3月31日下午,地委考核组对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主持会议。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洛大雨

会上,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同志代表中院班子报告履行职责情况,纪检组组长鞠洪福同志就纪检组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述责。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  王丽梅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鞠洪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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