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制宣传活动
作者:肖杰 发布时间:2017-04-15 14:10:2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实施的第二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普及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国家安全意识,持续深化平安兴安、法治兴安建设,共同筑起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4月15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
地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计斌莅临宣传台指导工作
参加法制宣传干警合影
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王丽梅向群众宣传《国家安全法》
中院干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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