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无小事,一方面反映出盗窃者不良的个人品德,另一方面盗窃一定数额触犯了法律,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前不久,本院就审理了一起关于盗窃的案件,2015年10月29日19时许,被告人桂某某来到加格达奇区长虹街西峰苑1号楼盛大网吧上网,次日凌晨4时许,桂某某与龙某某(另案处理)预谋盗窃网吧香烟后,桂某某用铁棍撬开网吧仓库挂锁进入仓库,龙某某在外接应,二人共盗窃利群牌香烟4条(价值人民币520.00元)、长白山牌香烟3条(价值人民币285.00元)、紫云牌香烟13条(价值人民币1 235.00元)。后二人将其中的11条香烟卖给加格达奇区鑫蕊超市,获赃款人民币700.00元,被二人挥霍。案发后所卖香烟被依法收缴并返还被害人,庭审中被告人桂某某非法后悔自己的行为,他表示以后一定要靠自己双手取得的干干净净的劳动成果,才花的舒心。最终法院综合本案的具体案情,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整。
法官提醒人们:盗窃一案在法院的审理刑事案件中居多,都觉得盗窃是小事,可是盗窃一定数额,就会触犯法律,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想通过不劳而获而获得的钱财,不仅会受到良心道德的谴责,最后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