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会议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龙主持,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德惠通报了全区两级法院实施立案登记制改革两年以来的情况。
从2015年5月1日立案登记制实行以来,全区法院收案数量增多,2016年大兴安岭地区两级法院民事、行政案件当场立案数量3286件,立案渠道畅通,运行平稳,秩序井然,群众诉权得到进一步保障。
在立案接待方面。深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诉讼不便问题。加强立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全区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窗口,均有专门人员负责对外接待工作,工作人员全天在岗,着装统一规范整齐,接待当事人态度理性平和,用语文明规范。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
在诉讼指导方面。规范诉讼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通过一站式服务节省当时的等候时间。同时全区两级法院均设置了导诉台,并有专人负责进行诉讼指导,大厅内公示相关法律规定,提供诉讼风险告知书等印刷材料供当事人了解诉讼信息。
业务流程规范方面。全区两级法院敞开大门,无条件登记。严格坚持“先登记、后处理”原则,无论当事人诉求是否有胜诉的可能,还是当事人诉求是否涉及难点问题,都一律予以登记,收取材料向当事人出具手续,对于材料不全或者不合格情况进行一次性书面告示,并向当事人提供其诉讼或反映问题的渠道,避免重复往返法院,保障当事人诉权,提高当事人一次性补正后的立案成功率。
便民服务方面。加强立案服务意识,规范窗口管理。从服务抓起,从小事做起,为立案当事人提供舒适的接待环境,在诉讼服务中心大厅里设置当时人等候区,配置座椅、饮水机、纸、笔、急救药品、老花镜等人性化设施,同时还配备有专人负责的诉调对接室、诉前调解室等多元化解场所为当事人提供解纷服务。让当事人感受到“无障碍、受尊重”的立案服务体验;建立快立机制,对民商事及执行案件,若无特殊情况,收案后当即立案,当天录入电脑,当天送达业务庭。
立案登记制是司法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从很大程度上解决了群众“立案难”的问题,法院将进一步挖掘潜力、加强宣传,把压力变动力,把最好的设施调整到立案第一线,切实把立案登记制落实好。
黑龙江经济报、大兴安岭电视台、大兴安岭广播电台、大兴安岭日报社等多家媒体记者及中院各庭室相关人员参加通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