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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兴安岭中院开展第一季度案件评查

发布时间:2017-05-31 17:58:03




为了加强和规范审判质量管理与监督,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办案质量,落实差错案件责任,促进全区审判质量和审判效率提高。近期,中院案件评查小组在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瑞良的带领下,对全区十个基层法院2017年1月至3月已审结的民商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

评查小组坚持客观公正、严谨求实的原则,严格依照程序法、实体法和《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规定的各项评查标准进行评查。

此次案件评查共评查两千余件案件,其中无差错案件,基本合格案件34件,合格案件2018件。总体看来,全区案件质量较以往有所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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