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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标兵 蔚永慧

发布时间:2012-01-04 15:05:35



 

蔚永慧,男,1974117日出生,汉族,大学文化,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少年法庭副庭长,刑一庭审判员。 

2009年荣获 “全区法院系统先进个人”、“全区法院系统通令嘉奖”、“法院系统优秀干警”、“优秀公务员”、 在全区法院法律文书评比中获一等奖;2010年被大兴安岭地委授予“大兴安岭地区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大兴安岭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兴安二号行动先进个人”、“优秀社区服务工作者”、“全区法院系统通令嘉奖”、“优秀公务员”;2011年被评为黑龙江省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区法院系统“廉洁公正司法先进个人”称号。 

蔚永慧同志历年办案数量均为全庭最多。2011年承办刑事一、二审案件占全庭案件总数45.2%,陪同上级法院到基层办案二十余次。与其他庭室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三十四件。其兼任大兴安岭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成员。经他主审的案件,没有因认定事实、证据或法律适用问题被发回重审、改判。平均审限低于本院平均结案时间,无超审限情况发生,没有引起当事人上访。其工作实绩在法院系统考评、院内评测中均排在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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