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最高院提出的“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漠河法院坚持办案攻坚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多措并举全力解决执行难。
漠河县法院坚持党委领导,强化执行联动,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努力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工作格局。在执行工作中,加强与公安、银行、工商、国土、房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查控被执行人信息及财产线索。与公安、信访、社区等多部门联合解决强制搬迁等重大疑难案件;由公安局安排各派出所协助法院查找下落不明被执行人员;与公安局、检察院召开联席会议,就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达成共识。
针对执行案件中一部分被执行人在常规时间难找,导致案件久拖难决的情况,漠河法院创新执行方法,开展“假日执行”专项活动。根据具体案件分析各当事人的情况,利用中午、晚上、周末、节假日等休息时间查找被执行人,对一批长期逃避执行的案件采取突击行动,执行干警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一旦收到被执行人信息或财产线索即在第一时间开展工作。2017年以来,通过“假日执行”执结案件20件,有效化解了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问题。2017年以来共执结涉党政机关特殊主体案件8件,执结标的额319万元,涉金融执行案件110件,执结标的额1684万元,清理执行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6件,执结标的额188万元。灵活运用威慑机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2017年以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扣划、拍卖、变卖财产等措施140余次,共司法拘留5人,冻结划拨存款366万元,以强有力的措施确保案件顺利执行。
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破解执行难题,安排专人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集约化网络查控;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制度,所有终本案件,符合条件的均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7年以来,将31名被执行人列入失信人名单,将其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坚持在漠河电视台、社区、银行户外显示屏滚动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信用惩戒手段,使被执行人的信用好坏和其经济利益、个人名誉、交易机会等直接联系,建立“守信者赢、失信者亏”的评价体系,敦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