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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6-18 10:52:39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根据地委《关于推进全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全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就推进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党章是管党治党的总章程,党规是党员思想和行为的具体遵循。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最新发展,是我们党推进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强大思想武器,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始终坚持的行动指南。做合格党员是对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实践证明,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建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累了成功经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全区党员干部,筑牢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思想根基,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生机活力,推动全院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进司法改革深入实施,积极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积极提升案件质效,积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积极推进过硬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大兴安岭地区经济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总体要求

1、总体思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紧密联系中院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把作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依托基本制度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推动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推动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2、基本目标。一是增强“四个意识”、践行“四个合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切实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引导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四讲四有”标准,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二是增强党内政治生活“四性”、提高“四自”能力。进一步弘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大力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聚焦解决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提升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三是落实“三个基本”、实现“三个确保”。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通过着力构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常态长效机制,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中院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3、原则要求。一是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推动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修正错误、改进提高;二是注重以上率下。抓好“关键少数”,推动党组和领导干部在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上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三是强化分类指导。针对不同部门明确工作要求,体现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四是激发基层活力。抓实党支部,充分调动党支部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五是选树先进典型。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六是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现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三、主要任务

1、在“学”上深化拓展。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一是深入学习党章党规。以党章为统领,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增强党员党的意识、规矩意识,用党章党规规范言行。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突出领会和把握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贯彻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等重要要求,引导党员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三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突出领会和把握“一条新路子”的前进方向、“两个全面”的奋斗目标、“四个坚持”的重大任务、“三长三短”的辩证方法、“五个要发展”的根本路径,突出领会和把握“勤于学习、敢闯新路、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要求,引导党员振奋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担当作为,真正使讲话精神成为推动林区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有力思想武器、强大政治动力和科学行动指南。

2、在“做”上深化拓展。坚持学做互进、以知促行,知行合一,教育引导全院党员以“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为总标尺,积极争做合格党员。一是政治合格。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二是执行纪律合格。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三是品德合格。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是发挥作用合格。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在促进中院及林区改革发展稳定中作表率、当先锋。

3、在“改”上深化拓展。全院党支部及党员要坚持学做结合,把查找和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边学边查边改。一是党员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二是党支部层面:经常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三是党组层面:经常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否认真抓好上级巡视巡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4、在“实”上深化拓展。发扬党内政治生活的优良传统,把落实党内基本制度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根本保障,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基本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不“空转”不“休眠”、真正发挥作用。坚持在继承中创新,注意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机制,创新党的组织生活的内容形式、途径办法,提高组织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使“老制度”焕发出“新活力”。

四、方法措施

1、实施分类推进。各支部要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各部门特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工作计划。

一是探索创新“学”的方式和内容。针对工作生活实际,不断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充分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廉政教育基地,开展专题培训和党性教育。采取录制辅导讲座视频、制作微党课课件、编印口袋书等方式,有针对性地为党员提供学习资料,满足党员学习需求。运用一网双微两平台等媒体,推送学习内容,方便党员随时开展学习。采取邮寄学习资料等方式,组织退休党员参加学习教育。通过上门送学助学、一对一辅导等方式,让年老体弱党员力所能及地参加学习。要在普遍学习的基础上,侧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本行业本领域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机关党委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党员领导干部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学习讨论,每月至少安排一次集中学习。实行党员学习“积分制”,党支部对党员的学习情况实时记录并转化为积分,年底作为党员评议的重要依据。

二是分类搭建“做”的载体和平台。各支部要结合实际,灵活设定“做”的载体,要把“立标尺、正品行、争先锋”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引导激励党员自觉对照“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标准和岗位职责,增强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围绕创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四型堡垒”,进一步深化“做”的载体和平台。全院干警要重点围绕履职尽责、公正执法、整顿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分门别类确定合格党员标尺,让党员学有目标、做有方向,真正把身份亮出来,把干劲鼓起来,立足岗位、争当先锋、多做贡献。

三是突出抓好“改”的重点和关键。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从领导干部做起,把整顿机关作风作为“两学一做”整改的一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机关作风整顿活动,重点进行“五查五改” 集中解决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问题。一是查思想观念,切实整改思想僵化、因循守旧,市场观念不强、改革创新精神不足等问题;二是查精神状态,切实整改干事激情不高、争先意识不强,担当锐气不足、不敢较真碰硬等问题;三是查干事标准,切实整改不严谨、不精细,线条粗拉、大而化之等问题;四是查工作效能,切实整改不务实、不落实,慵懒散拖、效率低下等问题;五是查规矩意识,切实整改不守纪律、不讲程序,随意妄为、任性乱为等问题。各支部和广大党员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列出清单,采取专项整治等办法,集中力量加以解决。做到思想问题和实际问题、新问题和老问题、个性问题和共性问题、党组织问题和党员个人问题一起解决。

2、建立长效机制。把党的组织生活作为查找和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建立经常性的“党性体检”机制和“修复治愈”机制。

一是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认真落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定期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遇到因班子不团结、集体决策失当、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突发事件处置不当、作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等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重要或普遍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剖析和整改,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督查。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对照检查,查摆和整改突出问题。

二是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班子成员之间可结合民主生活会、日常工作沟通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要经常与党员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谈心谈话发现问题及时提醒,谈话情况记录“留痕”。对发现党员、干部存在问题不及时谈话教育提醒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教育管理主体责任人的责任。

三是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客观公正评价党员表现,帮助引导党员以“四个合格”为参照,联系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党性分析、自觉认识问题,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负面清单,即知即改、自我提高,同时严格稳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3、抓好“关键少数”。领导机关、领导干部要首先把自己摆进去,学在先、做在前,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动作用,以上带下、以上促下,做到“两带头”。

一是带头学习。党组要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主要形式,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有针对性地确定主题,加强研讨式、互动式、调研式学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机关党委要严格执行集体学习和管理、考核、问责等制度,对学习不经常、不深入的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在案。党员领导干部学党章党规,要深刻领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不断深化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的认识,掌握好与履职尽责紧密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提高做好领导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和政策水平。学系列讲话,要在全面、系统、深入上下功夫,把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黑龙江省重要讲话精神一体学习领会,领悟好讲话彰显的坚定信仰追求、历史担当精神、真挚为民情怀、务实思想作风,提高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解决实际问题的水平,形成与所处领导岗位相称的政治能力,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是带头讲政治强党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出的重要要求,在践行“四个合格”中不断改进作风,做讲政治的标杆,注重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党性锻炼和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做锤炼党性的标杆,对照党章党规党纪,时刻检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严格双重组织生活,做到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到支部;带头讲党课,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在一定范围内为党员讲2次党课,在重要政策颁布、重要会议召开、重大节庆活动等节点有计划地到基层讲党课。做担当作为的标杆,履职尽责、奋发有为,敢于担当、建功立业,重实干、务实功、办实事、求实效,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4、抓实基层支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教育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把“两学一做”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固定下来、坚持下去,推动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落地。

一是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三会一课”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要内容,针对党员思想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党支部制定计划并报机关党委备案,如实记录开展情况。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每季度组织上一次党课。对无正当理由长期不参加的党员要教育改正,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执行制度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及时指出问题,并督促其进行整改整顿。

二是推广党支部主题党日。每月相对固定1天作为主题党日,紧扣“两学一做”内容,组织党员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议事、交纳党费、志愿服务等活动,并将主题、时间、方式、程序固化为制度。

三是坚持报告工作制度。支部委员会每年要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一般每半年向党支部汇报1次自己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

四是抓好支部班子建设。选好书记配强班子,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发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带动效应,推进基层党建重点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防止党员失联、党代会代表和党员违纪违法通报和及时处理、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督促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深入查找薄弱环节,特别是针对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低、带头人能力素质不高、党员教育管理不落实等突出问题,每年确定重点整治事项集中攻坚,不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五是加大基本制度执行落实力度。开展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为重点的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年活动。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常态化”的工作要求,通过调查摸底、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逐项整改、上级党组织备案督导和检查评估等方式,扎实推进各支部基本制度规范执行,着力解决各支部基本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并选树一批“最佳组织生活”典型,增强制度落实实效和组织生活活力。

五、组织领导

各支部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高度重视,摆上日程,精心组织,抓常抓细 抓长。

1、强化领导力量,明确工作责任。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政治部为牵头部门,监察局、办公室、研究室、机关党委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人员组成。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定期研究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成立领导机构,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和宣传报道等工作。

2、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工作落实。机关党委要采取督查、巡查和抽查等形式,每季度对各支部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向党组进行专题报告,重大问题及时报告,并实行督导检查记实和落实情况反馈制度。强化跟踪指导,机关党委及时了解情况,帮助和指导各支部把握方向、解决问题,为开展学习教育创造必要条件。要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公开通报,约谈第一责任人,问题严重的严肃处理。

3、坚持从严从实,务求取得实效。以严的精神、实的措施抓好学习教育,盯紧细节、精准发力、精益求精,坚决防止工作跑粗、搞形式主义。严格标准、严格要求,真抓真管、严抓严管,有效传导压力,防止层层衰减。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创新方式方法,做到掌握情况准、分析问题透、制定方案实、工作成效好。紧密联系中心工作,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地区“两会”精神,把学习教育同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完成重点任务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

4、注重舆论引导,营造浓厚氛围。要切实发挥舆论引导作用,注重运用各类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题专网,广泛深入地宣传中央、省委和地委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有关要求,宣传各支部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思想共识和行动自觉。要选树和宣传一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先进典型,组织新闻媒体深入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的先进事迹,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时代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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