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持标准条件,通过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严格推选程序,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推荐松岭区人民法院立案庭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大兴安岭中院立案庭庭长柳宗良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可向大兴安岭中院政治部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10月9日-10月13日
联 系 人:刘荣荣
联系电话:0457-2731243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10月9日